我們還有一位同學仍處於停學狀態。那就是一切事端的肇事者,騎著機踏車超速的傢伙「西条」。

雖然妨害公務執行的罪名已煙消雲散,但他明顯違反道路交通法,停學的期間便比我們長。

總之我們打算去探望他,給他來個「勞軍」(很丟臉的軍隊就是了),馬上跑到他家去。

 

現在回想起來,一口氣20個人跑去他家,應該讓人家很困擾吧!但是當時我們,一直深深相信,只需要說一句「打擾了」,一切就解決了。

但,還真的是很「打擾」呢!

 

「我還是覺得不服氣呀!」西条說。

那是當然的,我雖然也同情他,但是不小心告訴他,我們見到條子的超美女老婆,卻火上加油,讓他更生氣。

他激動的程度,讓人覺得好像他16年的人生當中,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似的。他甚至還說,條子先生胡言亂語又害我們被停學這件事,有沒有辦法報仇?

要說他是對條子懷恨在心嘛,其實我們誰都看得出,70%是他對條子竟然有個美女老婆感到憤怒

不過,「報仇雪恨」,對我們還是有著無盡的魅力。

於是,大夥兒當場提出許多「復仇案」(還真的是無藥可救的高中生),這些因為超速被逮的傢伙們,無論如何還是無法忘情於那個雷達測速器。這種心情我也能夠理解啦!

「那,如果腳踏車算是輕型車輛所以不行的話那我們用走的如何?」

這個想法還真有創意!或者該說很貧乏?

 

因此,我們決定以「徒步」方式再度挑戰雷達測速器。

真的很蠢啊!……

「不過,雷達不會對人體產生反應吧?」

這是高中生一知半解的常識。

接著,就冒出一個「各自去蒐集金屬物如何?」的無厘頭點子。

 

真有意思。

雖然腳踏車是金屬,但上次才因為騎車被逮,所以這次不能用。

我們第一回合的作戰會議結論就是,第二天大家盡量帶大型金屬物品來學校。

 

其實,在開這個會之前,我一直有個很大的疑問。首先,當然就是取締我們的時候那個派駐的條子也在,但,這應該是交通課的工作不是嗎?

結果,這個問題由警察官的弟弟「千葉」來答覆。

 

「你真是傻瓜,在都市當然不用說,派駐鄉下的警察什麼事都要做的。」

 

這個答案,讓我的內心感到有一點點刺痛。

只是,我們並不會因為這種程度的感傷就乖乖的中止我們的行動。

第二天,我們帶了很多跟學業無關的金屬物品到學校。

最好是有那麼多的大型金屬物品,而且我們多半都坐電車或騎腳踏車通學,太大的東西也無法搬運。

不過,有一個人很有創意的帶來了──「家裡裝飾用的盔甲」,這傢伙受到全體成員的激賞!

只是,這玩意的金屬部分也只有鎧甲跟頭盔的部分吧?盔甲.jpg

但光是想像穿著盔甲的傢伙站在雷達測速器前面的模樣,就已經夠教人興奮了!

 

那天的放學時分,卻發生了計畫之外的事情。

「今天有在測速!」已經放學的朋友專程跑回學校來通知我們

這件事完全出乎我們的預料之外什麼?什麼?這計畫我們只準備了一天,帶來的金屬物品還不太夠!

 

於是,我們立即發出緊急召集令,結論是把學校裡所有的金屬物品都借來!!

 

學校是教學的場所,不可能特別蒐集「足以妨害警察雷達測速」的道具。但如果是大型金屬物,絞盡了腦汁,想到的也僅限於「音樂社的樂器」。

 

我們說服了(或者應該說是威脅)以嚴肅聞名的音樂社副社長,借來了伸縮喇叭、蘇沙號(很像蝸牛的大型樂器)、鐃鈸等,主要的「金屬製樂器」。接著,連體育社洗衣服用的大鋁盆,羽毛球社「拉網用的支柱」等,都搜刮來。不過這樣看起來,怎麼看都比較像是在「熱鬧的迎廟會」。

不過,只要有東西都好,剩下的就是執行而已。

回想起來,距離上次的妨害公務執行也不過短短的一星期。

但,我們的想法是:只不過是在散步的善良市民應該不可能被逮捕的。蘇沙號.jpg

也因此我們對這次的挑戰,比上次的腳踏車事件更有著壓倒性的自信。

「走吧!」出發囉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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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這樣 拚了命似的踩著腳踏車

這感覺彷彿是在跟 時間賽跑

即使知道不久之後 那踏板將要生鏽

菜籃車01.jpg

 

話說,測速雷達真能逮到腳踏車嗎?

挑戰這項人類永遠的謎團,我們就得知道腳踏車速度的極限可以到達什麼程度。

於是決定讓那個被逮的傢伙騎著他的機踏車,跟腳踏車並排而行,這樣便可以測量腳踏車的速度。

因為不可能所有人都試一遍,於是我們挑選了一個「最有可能超越速度」的田徑隊夥伴來測試。

他的腳踏車是超級自行車「Roadman」。(普利斯通公司開發Roadman的人,大概作夢也沒想到他發明的車會被用來做這種無聊至極的實驗吧!

 

結果,Roadman的最高時速,竟然可以到達58公里

實在太強了!

但我猜速度還能更高,因為並排行走的機踏車實在太破,無法測量高於這個數字的速度。

不論如何,這個紀錄已經讓我們十分欣喜。

 

「太棒了!這下子完全超速了嘛!」

「這樣的話很輕鬆就能交通違規了!」

「搞不好超越30公里不是夢!」

 

嗯,基本上這樣的對話已經算是相當不正常了。

在這個浩瀚的日本國國土上,竟然曾發生這樣的對話?

 

這樣便確定造成「違規」的可能性,

接下來只要出發就好。

 

至於出發的順序,因為「第一印象很重要」(是這樣嗎?),所以決定讓Roadman先發。

接著就不是單獨出發了,而是兩人成行。這是為了以防有了什麼萬一的話,方便逃逸。

也不知道這對我們來說,是好還是壞?反正這種事情我們早就習以為常。

 

就這麼東喬西喬的當兒,在後方把風的夥伴發出訊息通知我們「有車來了」。

 

第一位跑者出發了!

就在輕型汽車隱約出現的時候,他以猛烈的氣勢往測速雷達方向衝了出去,彷彿就像是一個單槍匹馬挑戰國家公權力的英雄一樣。

 

為了知道結果如何,我們全都衝到馬路上,目送著他的背影。

他真的好快!!

後方的來車根本就追不上他。

接著,在測速雷達前全速通過

 

那一瞬間,連巡邏的條子也跑出來確認,

但是根本逮不住他。

 

太棒了!!

 

實驗的結果證明:「抓不到!」

 

我們等著他從後方的另一條路繞回來。

可是,我們最在意的,還是衝出來看的條子。

 

不久之後,第一位跑者終於氣喘吁吁的回來了。

「怎麼樣?」所有人都興致勃勃的問。

他說:「他是有開口叫我……

噢?

「但是我沒有理會。」

 

嗯~~~這樣的結果有點微妙。

 

因為還是無法弄清楚倒底這樣算不算違規,於是我們決定送出第二位及第三位跑者。反正我們本來就打算讓所有的人都跑完。

 

第二位及第三位跑者兩台又全速前進。

如果並肩而走很可能會被抓,所以排成縱隊出發。

我們則在後方興奮的目送他們。

 

條子先生又衝出來了。

他們閃過條子,通過目的地。

不久,兩人又氣喘吁吁的回來。

 

「有被制止。」

咦?

「但是我們沒有理會。」

 

這情勢很詭異。

難道真會抓我們嗎?

不,腳踏車可沒有計速器,也不需要駕照。也就是說,應該沒有取締的依據。

 

這個結論真的很單純。

「好,下一組出發!」

 

第四、第五位跑者仍然是同樣的情形。

接著在第六名跑者出場的時候起了很大的變化……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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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NTURA(小).jpg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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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不會被逮啊?」

「不可能被逮吧?因為我們是風啊!誰也抓不到的。」

 

當時我們確實像風一樣!

以時速30公里為目標。

 

「會被抓嗎?」

「不會啦,因為我們騎的是

腳踏車呀!

 

是的,這完全是一項相當無聊的實驗。

話說那天,我的朋友當中有一個人騎「機踏車」(註:一種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,附有踏板,風行於19701980年代)被警察逮了。是取締違規用的測速雷達逮到的,也就是俗稱的「捕鼠器」。

在限速30公里的道路,他騎的機踏車跑出了50公里的時速。

這便是一切的開端。

 

那是個下坡路段,即使是機踏車,也很容易超速。因此他超級不爽。

就在我們聽他吐苦水的時候,有一個人說話了。

 

「那測速雷達抓得到腳踏車嗎?」

 

我知道很無聊,卻是一道令人深感興趣的疑問。

 

「因為是金屬做的,應該逮得到吧?」

「但是,腳踏車並沒有時速表吧?」

確實是。

「應該也不需要駕照吧?」

的確是!

 

這個話題,讓大家探出身子圍成一團。

 

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,

那就是「實驗」!

 

那個地方是條子專門守株待兔的固定地點。

突然改變成限速30公里的下坡路段,對條子來說,實在是一個好康到不行的地點。

 

探子回報。

「還在抓!現在過去一定可以實驗!」

是的,在他被取締後約一個小時,取締行動還沒有結束。

 

「好!出動!」

我們將近有20人,要去挑戰這個實驗。

大家簡直就像是為了今天特地準備似的,騎的都是五段變速單車……

只有我一個人,騎的是媽媽用的菜籃車。

而且,正好有個同學家就住在那個測速雷達,也就是捕鼠器,埋伏的直線道路前方,我們就以該處為基地。對方躲在死角埋伏,我們這兒也正好是對方看過來的死角地帶。

 

啊啊啊,真是興奮啊!

 

我們的作戰方式如下:

這段路限速30公里

要是有開得很慢的車子出現,就隨著同學的暗號起跑,腳踏車要在汽車前面全速奔馳!

如果輸給汽車,這場實驗就等於一無所獲,因此我們的起跑點必須在車子前方50公尺處。

這是我們打的如意算盤。

 

接下來就是全速踩踏板。到了雷達測速器面前,只要全速通過就好。

 

「我們會不會被逮啊?」

條子.jp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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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子.jpg

高中二年級的時候,有一天我的朋友要去買一雙畢業旅行要穿的鞋子,於是我就陪他一起去了鞋店。

回家路上,朋友說什麼都想試試新買的鞋子,就把腳踏車停在路旁,立刻拿出來試穿。

試穿之後,便說不如就這樣穿回去吧!當場就要把那雙穿舊的鞋子給扔掉。

 

「喂、喂!這樣不太好吧?」

 

當時充滿正義感的我,極力勸阻朋友,撿起那雙舊鞋子。

正當我把那雙舊鞋拿在手上的時候,一個劃時代的新點子在我腦海浮現……

於是我們立刻騎上腳踏車。

我們的目的地是鎮上最高的一座橋,遠遠俯瞰一條大河緩緩流著。

我們當下就決定把這裡當作鞋子的墳場。

 

像我們這麼知書達禮的小孩,自然會把兩隻鞋子整整齊齊排列在橋邊上放好。

就這麼擺著,明天會發生什麼不得了的狀況,自然也在我們的料想之中。

於是,我們決定在上面留書一封。

於是在便條紙上寫著「我是一雙被主人丟棄的可憐鞋子。如有仁人君子看見,請把我撿走吧!」,然後很慎重的放進信封裡,再把信夾在兩隻鞋子中間。

 

我們遠遠的確認過那副景象之後,便意氣風發的回家了。

 

可是,就在我為自己的傑作發笑的時候,竟在家裡接到朋友打來的電話:

「不得了啦!」

他慌張得像八丁堀的八兵衛(這又是哪位啊?)似的。

我不太懂他在緊張什麼,便諄諄教誨他,要他冷靜下來。

「警察打電話來了!」他說。

 

怎麼可能?今天的鞋子墳場事件,他們應該不會知道是誰幹的好事才對!

我正覺得沒什麼大不了時,朋友又說:

「我媽在鞋墊上寫了我的名字。」

哇咧白痴嗎?

 

看來事態比我想像的嚴重得多!

「你,沒有抖出我的名字吧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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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禁不住作怪的蠢蠢欲動因子,

在寧靜的鄉下小鎮,

展開「中學生槓上條子」的愚蠢惡作劇大戰!!

 元月16日爆笑上映敬請密切期待~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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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籃車.jpg

 

菜籃車,

就是我。雖說是我,但書中內容也包括虛構部分,所以也不算是真正的我。

 

我相信大家都很了解,當自己還是個小毛頭的時候,不知道爲什麼,腦袋裡總是裝這一些邪惡的壞念頭,就連現在堪稱社會楷模的我,當時腦袋裡裝的也都是那些整人的把戲。

 

其中有幾次惡作劇,在無心之中鬧上了警局,也給很多人惹了麻煩。

因此,開始了與條子作戰的日子。

 

向條子宣戰囉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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