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還有一位同學仍處於停學狀態。那就是一切事端的肇事者,騎著機踏車超速的傢伙「西条」。
雖然妨害公務執行的罪名已煙消雲散,但他明顯違反道路交通法,停學的期間便比我們長。
總之我們打算去探望他,給他來個「勞軍」(很丟臉的軍隊就是了),馬上跑到他家去。
現在回想起來,一口氣20個人跑去他家,應該讓人家很困擾吧!但是當時我們,一直深深相信,只需要說一句「打擾了」,一切就解決了。
但,還真的是很「打擾」呢!
「我還是覺得不服氣呀!」西条說。
那是當然的,我雖然也同情他,但是不小心告訴他,我們見到條子的超美女老婆,卻火上加油,讓他更生氣。
他激動的程度,讓人覺得好像他16年的人生當中,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似的。他甚至還說,條子先生胡言亂語又害我們被停學這件事,有沒有辦法報仇?
要說他是對條子懷恨在心嘛,其實我們誰都看得出,70%是他對條子竟然有個美女老婆感到憤怒。
不過,「報仇雪恨」,對我們還是有著無盡的魅力。
於是,大夥兒當場提出許多「復仇案」(還真的是無藥可救的高中生),這些因為超速被逮的傢伙們,無論如何還是無法忘情於那個雷達測速器。這種心情我也能夠理解啦!
「那,如果腳踏車算是輕型車輛所以不行的話……那我們用走的如何?」
這個想法還真有創意!或者該說很貧乏?
因此,我們決定以「徒步」方式再度挑戰雷達測速器。
真的很蠢啊!……
「不過,雷達不會對人體產生反應吧?」
這是高中生一知半解的常識。
接著,就冒出一個「各自去蒐集金屬物如何?」的無厘頭點子。
真有意思。
雖然腳踏車是金屬,但上次才因為騎車被逮,所以這次不能用。
我們第一回合的作戰會議結論就是,第二天大家盡量帶大型金屬物品來學校。
其實,在開這個會之前,我們一直有個很大的疑問。首先,當然就是取締我們的時候那個派駐的條子也在,但,這應該是交通課的工作不是嗎?
結果,這個問題由警察官的弟弟「千葉」來答覆。
「你真是傻瓜,在都市當然不用說,派駐鄉下的警察什麼事都要做的。」
這個答案,讓我的內心感到有一點點刺痛。
只是,我們並不會因為這種程度的感傷就乖乖的中止我們的行動。
第二天,我們帶了很多跟學業無關的金屬物品到學校。
最好是有那麼多的大型金屬物品,而且我們多半都坐電車或騎腳踏車通學,太大的東西也無法搬運。
不過,有一個人很有創意的帶來了──「家裡裝飾用的盔甲」,這傢伙受到全體成員的激賞!
只是,這玩意的金屬部分也只有鎧甲跟頭盔的部分吧?
但光是想像穿著盔甲的傢伙站在雷達測速器前面的模樣,就已經夠教人興奮了!
那天的放學時分,卻發生了計畫之外的事情。
「今天有在測速!」已經放學的朋友專程跑回學校來通知我們。
這件事完全出乎我們的預料之外。什麼?什麼?這計畫我們只準備了一天,帶來的金屬物品還不太夠!
於是,我們立即發出緊急召集令,結論是把學校裡所有的金屬物品都借來!!
學校是教學的場所,不可能特別蒐集「足以妨害警察雷達測速」的道具。但如果是大型金屬物,絞盡了腦汁,想到的也僅限於「音樂社的樂器」。
我們說服了(或者應該說是威脅)以嚴肅聞名的音樂社副社長,借來了伸縮喇叭、蘇沙號(很像蝸牛的大型樂器)、鐃鈸等,主要的「金屬製樂器」。接著,連體育社洗衣服用的大鋁盆,羽毛球社「拉網用的支柱」等,都搜刮來。不過這樣看起來,怎麼看都比較像是在「熱鬧的迎廟會」。
不過,只要有東西都好,剩下的就是執行而已。
回想起來,距離上次的妨害公務執行也不過短短的一星期。
但,我們的想法是:只不過是在散步的善良市民應該不可能被逮捕的。
也因此我們對這次的挑戰,比上次的腳踏車事件更有著壓倒性的自信。
「走吧!」出發囉~~